企业合规
Cirrus Logic 通过减少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,积极推动环境保护。Cirrus Logic 与客户和供应商合作,设定和强调在产品设计和生产方面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行业标准。
作为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 (RBA) 的附属成员,Cirrus Logic 完全支持 RBA 的愿景和目标。Cirrus Logic 致力于按照我们的《供应商行为准则》(基于《RBA 行为准则》)条款稳步规范自身的运营,并且支持和鼓励我们的一级供应商也遵守这一准则。Cirrus Logic 将以行业共同目标为己任,在实践中竭尽所能地遵守 RBA 的方法和工具。
欧盟 RoHS《危害性物质限制指令》
《危害性物质限制指令 2002/95/EC》(RoHS 1) 于 2003 年 2 月正式通过,并于 2006 年 7 月在欧盟 (EU) 生效。此法规限制了铅 (Pb)、汞 (Hg)、镉 (Cd)、六价铬 (Cr6+)、多溴化联苯 (PBB) 和多溴二苯醚 (PBDE) 的使用。RoHS 重修版 2011/65/EU(RoHS 2)于 2013 年 1 月生效,阐明了 RoHS 法规的范围和实施。对指令 2011/65/EU 的附录 II 加以修订的指令 2015/863 新增了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 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、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(DIBP) 四种物质,于 2019 年 7 月生效。
EU REACH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》
法规 (EC) 1907/2006 是关于化学品及其安全使用的欧盟法规,规定了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 (REACH)。REACH 法规通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(ECHA) 网站上发布的列表定义了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,且每年多次更新。
无卤素声明
Cirrus Logic 与我们的供应商密切合作,以便在均质材料层面收集第三方测试数据。利用该测试数据,Cirrus Logic 证明目前可销售或交付的集成电路均“无卤素”。
冲突矿物
2010 年,国会通过《多德-弗兰克华尔街改革法案》(US H.R. 4173),指示证券交易委员会 (SEC) 发布相关规定,要求上市公司每年披露其产品包含“冲突矿物”的程度。“冲突矿物”目前是指产自刚果民主共和国 (DRC) 地区或相邻国家/地区内冲突矿物的钽、锡、钨和金 (3TG)。